河北经适房申请条件本月底定/石家庄市区18条道路单向行驶
08:54 PM 2007-10-22 | 逍遥老鬼 | 日志分类:工作生活
经适房: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确定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廉租房: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确定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明年,家庭收入多少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这个问题很快就有答案了。
10月21日,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发布一系列交管新规定,这些规定有效期自2007年10月20日起至2008年10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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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路段:大厂街、原中华大街(兴凯路至宁安路)、黎明街(民族路至新华路)、道岔街(永安路以北)、建设大街(华新路至义堂三岔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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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准机动车向北向南路段:青年街(新华路至民族路)、北合街、胜利北大街(7:00至20:00、义堂三岔口至华新路)、文苑街(载货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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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准机动车由东向西路段:槐北路(体育大街至建设大街)、宁安路(原中华大街至中华大街)、自强路(站前街以东)、正东路(建设大街至平安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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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准机动车由西向东路段:槐中路(体育大街至建设大街)、民族路(中华大街至黎明街)、永安路(站前街以东)、华新路(胜利大街至建设大街)、圆明路(建设大街至平安大街)。
